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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以探店之名吃霸王餐,商家该怎么维权?
消费者进店消费支付餐费是法定义务,若其以自己是网红为由吃霸王餐,商家可根据民法典第1177条之规定,在情况紧迫且无法及时获得公权力救助时,可以合理使用自助行为,例如暂时扣留顾客财物或阻止其离开,但不得使用暴力或限制人身自由,及时报警,获得公安机关的帮助。若顾客逃单金额较小,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按寻衅滋事处以拘留、罚款;长期恶意逃单或金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
帮帮提醒
一、面对网红吃霸王餐的情况下,商家应当保持冷静,固定证据。记录现场情况,包括用手机拍摄逃单过程、顾客外貌特征及对话录音。同时,保存订单信息,包括点菜单、监控录像、支付记录等,电子证据需及时备份。
二、根据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可以合理使用自助行为。自助行为的合法性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权益受侵害:必须有明确的侵权事实;
2、情况紧迫且无法及时获公力救济:如侵权人即将逃离现场、证据可能灭失等;
3、必要性原则:措施必须限于保护权益的必要范围;
4、事后程序要求:采取自助行为后需立即请求国家机关介入,否则可能转为非法行为。若自助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如过度扣留财物),受害人可能需按民法典第1165条承担侵权责任。
三、如有必要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